2024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编制外人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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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外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具体事务。
    三、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本次招聘实施公告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s://*.xw**/)进行公告,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
    3.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具有宣威市户籍;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人员;
    5.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7.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8.存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5日上午08:30-11:30、下午2:30-5:30(规定时间外不再受理)。
    (三)报名地点
    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5楼党群工作局。
    (四)报名材料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提交纸质材料,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1)《宣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1)(需附上照片);
    (2)本人亲自签名的《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2);
    (3)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毕业证及复印件;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时间和环节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所列条件的报名者,将立即取消其参考资格。
    七、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不受报名人数限制,只要有人报考且资格审查合格就开考。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1.具有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10分;
    2.取得有关从业资格证书,10分;
    3.具有四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相关工作证明或合同),30分;
    4.熟悉党政机关办公室相关工作(相关工作证明),20分;
    5.面谈,30分。
    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同步提交,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
    八、体检
    依照所报岗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报到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体检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不按时参加体检者不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岗位缺额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及递补相关事项。用人单位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应聘者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九、考察
    在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等有关要求进行。出现考察不合格现象时,按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在招录各环节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聘用,按照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汇总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按程序经研究决定后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
    十一、招聘岗位待遇及管理方式
    (一)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不低于宣威市城乡最低工资标准。受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工资的80%计发。
    注:以上工资待遇包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保险部分。
    2.年度考核合格,薪酬逐年增加,具体以《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编制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二)招聘人员管理方式
    此次招聘职位为合同制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合同工),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期限为一年一聘,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商定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内,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受聘人不再具有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同工身份及劳动人事关系。工作期间,聘用人员需在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纪律及监督
    (一)招聘过程请宣威市纪委市监委驻经开区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工作人员与报名人员存在利害关系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十三、本方案由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方案由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在任何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或不具备录用资格,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直至补足招录名额为止。
    咨询电话:(点击查看)(杜老师)
    监督电话:0874 -7933655(宣威市纪委市监委驻经开区纪检监察组)
    点击查看>>>
    
    
    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
    原标题: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xw**/gov/pub/description/641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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