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青海*州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汉族考生现场确认加分有关事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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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考*州职位的考生:
    根据《青海省2025年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和《青海省2025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公告》要求,对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个自治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考生实行加分政策。现就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现场确认加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分范围
    报考*州职位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各级法院、检察院、监狱职位除外)
    二、现场审核加分时间
    2025年2月26日至3月4日(休息日除外)
    三、现场审核加分地点
    (一)报考*州例行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的考生
    *州人事考试中心二楼(*州西海镇海晏路15号)
    联系电话:0970-8643277、0970-8645669
    (二)报考*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
    *州公安局(*州公安局1号楼三楼政治部),联系电话:0970-8642310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符合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六州且满3年加分政策须提供以下材料:
    考生本人身份证、考生及父母的户口簿。因户口簿更换无法证明确切落户时间或考生户口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中必须写清父(母)、考生身份证号、父(母)在何地落户时间满多少年,与考生是何关系。非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不能视为加分依据。
    (二)符合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加分政策须提供材料:
    考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其父(母)在省内六州ΧΧ单位工作的证明。工作证明中须写清父(母)身份证号、父(母)何时参加工作,在ΧΧ地区ΧΧ单位连续工作满多少年且未退休,加盖上级主管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原工作单位合并、撤销、破产的,由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主管部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考生户口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父子(父女)或母子(母女)关系证明。父(母)在企业工作的除提供工作证明、父子(父女)或母子(母女)关系证明外,还须提供父(母)在六州缴纳养老保险连续满ΧΧ年的证明。(加分证明材料样式见附件1)
    (三)工作年限和落户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所报送的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往次的加分证明不能视为此次考试加分的依据。证明中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公章。
    五、其他事项
    (一)父(母)户籍已迁出六州或父(母)已退休的汉族考生不在此次加分范围内。
    (二)符合现场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2025年*州公开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场加分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请考生提前下载打印填写并按手印,承诺书一式2份、考生自留1份、审核部门存档1份)。
    (三)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请考生及时监督和查询,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并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四)加分分值严格按照《青海省2025年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青海省2025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公告》中的加分政策执行。
    (五)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加分,需委托他人代办加分事宜的,必须填写委托书,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见附件3),否则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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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州委组织部
    2025年2月25日
    原标题:关于*州2025年公开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汉族考生现场确认加分有关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qhpta*/ncms/article_4e9b12a9be3bc15c7cfc5804a3d472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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