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东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聘请法律顾问公告
局机关各股室、各口岸办:
为贯彻中央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决定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佛山市南海区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规定》(南府办函〔2018〕171 号)精神,我局按照相关聘用程序,聘请广东南天明(广州)律师事务所叶伟英律师、李浩律师、莫君仪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聘期为 1 年(2025 年 3 月 26 日-2026 年3 月25 日)。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5年3月25日
原标题: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聘请法律顾问的通知
文章来源:*://*.nanhai**/fsnhq/zwgk/zwdt/tzgg/content/post_63447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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