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督导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督导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督导方案1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发挥教育督导评估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中的激励导向作用,科学多元评价教育工作,督促学校依法治教、规范办学,促进全区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二、评估范围全区普通高中、初中、小学。
幼儿园督导评估依据《济宁市兖州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细则(试行)》,参照中小学督导评估方式实施。
三、评估内容遵循“把握核心、突出重点、正向激励、底线管理”的原则,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扣区教育和体育局年度重点工作,按照百分制进行评估。评估指标共分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其他重点工作和加减分项四部分。
1.学校管理(30分):赋分项由学校党建、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群众满意度、文化环境、品德教育、身心健康、艺术素养与劳动实践、财务管理、校舍管理10项指标构成。
2.教育教学管理(56分):赋分项由教学管理、教学质量、资源使用、教育信息化工作、师德师风、教师专业发展、教师绩效考核7项指标构成。
3.其他重点工作(14分):赋分项由安全制度、安全教育、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疫情防控、信访稳定和应急处置6项指标构成。
4.加减分项目(正负3分):表彰奖励及违规事项等。
四、评估方法督导评估采取过程性评估与终结性评估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查看资料、实地检查、师生座谈等方式进行。过程性督导评估由督导室组织相关科室通过日常汇总、专项检查等形式赋分;终结性督导评估由督导室在学年末组织考核组通过综合督导等形式赋分。
五、评估结果运用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对学校整体工作评价的依据,与评先树优挂钩,与奖励经费等挂钩。
六、保障措施中小学督导评估工作在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学校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督导室,负责组织制订评估办法,对督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局相关科室依据工作职责开展评估工作。本方案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督导方案2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理念和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思想,把安全放在首位,坚持“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治标和治本相结合、预防和查处相结合、近期任务和长远目标相结合、巩固和提高相结合”工作原则。落实“明确责任,强化措施;
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落实职责,属地管理;
加强考核,实行奖惩”工作措施。执行“一票否决”“违者必究”“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我校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水平。
二、基本目标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各级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政策法规,认真贯彻省综治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上级主管单位和部门关于校园综合治理、“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精心组织,积极部署,确保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及时治理,安全投入得到保障,安全制度更加完善,安全机制更为科学,安全文化更加深入,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提高,为学校发展提供安全稳定保障。
三、职责与分工(一)政治稳定
1、单位政治稳定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各单位负责)
2、建立政保舆情研判例会分析制度,每学期开展至少一次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加强不稳定因素摸排。(各单位负责)
3、建立信息员队伍,及时准确掌握影响政治稳定的深层次、预警性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上报。(各单位负责)
4、严防各种邪教组织渗透校园,严格执行校园内不得传教规定。建立信仰宗教人员、少数民族学生档案,做好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关心关爱和管理工作。(各单位、保卫处负责)
5、建立外教档案。邀请外籍学者来校参观访问、学术交流,须提前向外事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批准后进行。(各单位、外事处负责)
6、对潜在隐患和苗头及时调处化解,防止矛盾激化,确保本单位无闹事、罢课(罢讲)、罢灶、罢工、上访、游行、集会等事件。(各单位负责)
7、涉密部门和涉密科研项目的研究单位,要遵守保密法规,严防各类窃密、失密事件发生。(各单位负责)
8、强化校园网络安全管理,专人负责。及时清理网络中的有害敏感信息及不良内容(留存备份),并立即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报告。(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负责)
(上述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
(二)意识形态安全
1、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宣传部负责)
2、各单位要定期认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加强对党员干部、师生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各单位负责,宣传部监管)
3、加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各类信息管控,严密防范各类利用培训、活动等形式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建立重大政策、项目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社会的动荡舆情,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工作(宣传部负责)
(三)治安安全
1、单位治安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建立单位治安信息员队伍和工作机制。各系部处室与班级(科、室)、班主任与宿舍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责任明确具体。(各单位负责)
2、制定治保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暴力侵害和刑事犯罪案件,避免教职工、学生打架斗殴造成的伤害事件,防范财物、设备、物资、印章票据等贵重物品失窃。(各单位、保卫处负责)
3、掌握师生中有心理和精神疾病人员情况。(各单位负责)
4、建立外聘人员管理制度(身份证复印件、居住证申报、保卫处备案、守法教育记录)。(各单位、保卫处负责)
5、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排查、分析、研判内部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确保及时化解。(各单位负责)
(上述工作由保卫处负责监督检查)
(四)消防安全
1、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建立单位消防信息员队伍和工作机制。各系部处室与班级(科、室)、班主任与宿舍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责任明确具体。(各单位负责)
2、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火灾应急预案、节假日值班制度;
用火用电管理制度,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
消防隐患排查与整改报告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各单位负责)
3、各岗位人员做到“四懂四会”(懂本岗位的火险危险性,懂火灾预防措施,懂灭火方法,懂组织疏散、逃生办法;
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各单位负责)
4、核定本单位用电负荷,禁止超负荷用电。严禁在办公室、值班室、学生宿舍违章使用明火、高功率电器、吸烟和私拉乱接电线。(各单位负责)
5、学校在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维修、装修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并在保卫处消防科备案。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封闭、损坏消火栓等设备设施,确保各区域、各楼宇、各部位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基建处、后勤处、各单位负责)
6、各单位每月不少于一次消防安全自查,重点部位每日一次,有排查整改台账,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各单位负责)
7、学生公寓内消防安全,日常安全设施、疏散通道、电器使用由后勤处负责检查维护;禁止学生违章使用电器、使用有安全隐患的伪劣电器、使用明火、乱扔烟头等。(后勤处、保卫处、学生处)
8、校内引进的各类经营性商业项目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配备相应设施器材,合法、安全经营,接受学校保卫部门的检查指导。(保卫处、后勤处负责)
9、若发生火险,应及时按照程序逐级上报,并立即启动灭火预案和应急疏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事后应协助相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及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保卫处、后勤处、学生处、院长办公室)
(上述工作由保卫处负责检查、指导、监督)
(五)饮食安全
1、饮食服务部门要增强安全意识,规范操作程序,严把采购关、加工关、销售关、储存关、留样关。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后勤处负责)
2、保持操作间、储存间和餐厅各部位卫生合格,对变质食品妥善处理,防止滋生致病因素。(后勤处负责)
3、厨具、餐具及各操作间等用品和场所消毒率达100%。(后勤处负责)
4、严格操作间、储存间门禁管理,严防发生食源性中毒事件。(后勤处负责)
5、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管理,防止水源污染。(后勤处负责)
6、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健康检查。
(六)校园公共卫生防疫
1、每年举行不少于4次校园公共卫生防疫专题宣传活动。(学生处负责)
2、检查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保持宿舍洁净通风。(各系部、学生处、后勤处负责)
3、建立传染病疫情通报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隔离防范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学生处负责)
4、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校园环境卫生清洁。建立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学生处、后勤处负责)
5、加强对餐饮、水房、厕所等公共部位卫生管理,防止污染环境、水源和食品,滋生疫情。(后勤处负责)
(七)实验(实训)室安全
1、分管教学科研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具体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各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是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教务处、各系部负责)
2、重点加强对燃爆、强碱强酸、辐射、有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垃圾等危险品的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专柜保管,严格实行领用、交接、存管登记制度,严格落实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无害化制度。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各相关系部负责)
3、重点加强对各实验室、特种机械、特种设备、大功率电器等实验设施规范管理,全过程管控,及时检查、维护、维修高危仪器,禁止擅自违规操作。(各相关单位负责)
4、严禁在实验室使用各类电热壶、电暖器等违章电器;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严禁堆放燃爆杂物;
定期对线路、开关、插座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损毁、老化、裸露及时处理。(各相关单位负责)
(属于“教学实验室”范围的,由教务处监督;
属于“科研实验室”范围的,由科研处监督)
(八)房屋及公共基础设施安全
1、校舍使用单位要对校舍门窗、水、暖、电、气、墙体、屋顶等进行动态检查,发现影响校舍结构安全和学生活动场所安全的隐患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应妥善处理。(各单位、后勤处负责)
2、增强各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公寓等场所物业工作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楼内夜间巡查、锁门等措施。(后勤处负责)
3、细化学校围墙、树木、广告栏、井盖、雨箅子日常检查和管理,加强校内建筑工程管理,落实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后勤处、基建处负责)
4、加强校园各类架空线路的管理,防止脱落,确保安全。(后勤处负责)
5、加强各类银行在校园内设点及日常管理。(保卫处及各联系单位负责)
6、加强各类通讯商在校园内的设点及日常管理。(保卫处及各联系单位负责)
7、加强对室内外、运动场地各类器械的检查和管理,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运动器械,避免造成各类事故。(体育系负责)
8、强化对出租公有房屋的管理,对校园内引进的商业项目严格审查,督促其安全合法经营。(后勤处负责)
9、强化对学校和教职员工私有房屋出租的管理,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并由保卫处监督。(后勤处、保卫处负责)
(九)用电安全
1、各单位坚持日常检查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各种电路、开关、电器等设备,严禁电线裸露、使用破损开关和私拉乱扯电线,发现问题本单位不能解决的应立即向后勤处报告。后勤处应及时修缮、更换或者采取临时措施避免发生事故。(各单位、后勤处负责)
2、强化校园公共用电管理,定期检查变电站、配电室等大型用电设施的安全,对各种用电线路、设备等不符合安全用电标准的予以取缔。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学校用电安全。(后勤处负责)
(十)防震减灾
1、针对地震、洪涝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突发事故,各单位要防患于未然,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即刻启动各种应急突发性工作预案,最大程度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单位负责)
2、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提升本单位师生应急意识和技能。(各单位负责)
(十一)学生安全
1、加强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学生管理主责在系部,要求做到学生在哪里,安全责任和管理工作就跟到哪里。建立健全学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系部书记主任、分管领导、班主任辅导员、班干部、宿舍长各级人员职责,严格落实《长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严格落实请销假、晚点名、零报告等规定。特别杜绝在校学生打架斗殴、涉毒、酗酒等事件、恶性案件及涉法涉诉事件。(各系部负责,学生处监管)
2、公寓内部管理。强化全天24小时对学生公寓的门岗值守、安全设施、电器使用、疏散通道、秩序卫生的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应对。(后勤处、学生处负责)
系部领导、班主任、辅导员要定期深入学生宿舍,严格执行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值班制度,了解和掌握学生住宿和生活情况,开展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履行安全职责。(各系部负责,学生处监管)
3、校外住宿管理。严禁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在校外租房的学生,须建立承诺和报告制度,经本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后报系部审批,并报学生处备案。(各系部、学生处负责)
4、饮食安全管理。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健康饮食理念,教育学生不得在校内饮酒、不随意到学校食堂以外的小摊位用餐,避免醉酒、酗酒。
(各系部负责,学生处监督)
5、学生社团组织管理。严格社团审批、登记制度,及时掌握和指导各社团组织的活动,负责社团活动中的安全稳定工作。(团委负责)
6、实习就业安全
开展实习安全教育。系部要对推荐安排的实习单位认真把关,对所有学生实习地点、工作内容、安全状况跟踪掌握,保持系部、学生、实习单位、学生家庭“四方联系畅通”。(各系部、教务处负责)
开展就业安全教育,以提高适应社会能力,防止诈骗、传销等案件的发生。(各系部、就业创业指导处、学生处各负其责)
对有违反上述安全管理规定的学生,根据情况取消其评先评优、奖助学金评定、推优入党、担任学生干部资格。
(十二)师生心理健康工作安全
1、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健全校、系、班、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与干预防护网络体系”。系部要做好摸底排查工作,掌握有心理疾病的学生名单及情况,对他们关心和管理到位,严防发生意外。(学生处、各系部负责)
2、教职工心理健康工作。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教职工心理健康教育,关注教职工思想和心理动态,加强疏通引导,及时化解矛盾,构建理性平和的工作心态。(工会、人事处、各单位负责)
(十三)大型活动安全
1、在校内举办的大型公众活动,牵头单位须提前一周申请。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批准并签署安全稳定责任书,方可举行。活动方案和责任书交保卫处备案。举办单位须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向活动参与人员宣讲到位,指定专人负责,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保卫处、举办单位负责)
2、各单位集中统一组织的外出写生、采风、田野调查等活动,须提前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批准并签署安全稳定责任书,方可出行。活动方案和责任书交保卫处备案。(组织单位负责)
3、组织单位须制定外出安全工作预案,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专人对学生外出期间的乘车、饮食、住宿、活动安全负责。(组织单位负责)
4、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自行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大规模郊游等校外活动。(各单位负责)
5、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利用学校场地、设施为社会机构提供活动场所、设立培训及联系站(点)。(各单位负责)
(上述工作由院长办公室、保卫处监督)
(十四)网络安全
1、严格校园网络信息审批制度
各单位在校园网主页上发布信息,由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根据内容性质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发布。严禁涉密信息上网。(党委办公室、宣传部负责)
2、加强师生网络活动管理
加强师生网络道德、法律法规教育,积极引导、规范师生网络行为,严禁在互联网上发布各类违纪违法言论,各种不良和有害信息。(各单位、宣传部负责)
3、健全网络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1)完善校园网络安全防护、信息过滤、信息监测等系统,构建有关的网络技术防控体系。(网络信息中心负责)
(2)建立信息巡查制度。每天抽查校园网上的各种信息,发现违法信息,及时清理;
对交互式系统(博客、论坛)加强监管,防止有害信息上传和扩散;
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领导和保卫处通报,及时处置网络安全突发事故。(网络信息中心负责)
(十五)交通安全
1、各单位每学期至少对单位职工、学生进行两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记录,受教育率达到100%。(各单位负责)
2、学校自有车辆、外租车辆须符合各项安全标准,驾驶人员应严格遵章守纪,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院长办公室负责)
3、严格执行机动车校内限速行驶,进入校园车辆须按规定区域有序停放,禁止违规占用消防应急通道和重要公共部位。(保卫处负责)
4、加强校园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确保交通设施齐备、完好。(保卫处负责)
5、各单位集体包车外出学习、考察和社会实践等,单位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分管或联系院领导批准后,在保卫处备案。(各单位负责)
(十六)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及时掌握学校和周边治安情况,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能力;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两办、保卫处负责)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要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具体推进措施,年终有总结,全年进行督查、检查。学校及各二级单位要按年度做好工作的规划部署、推进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春季和冬季学期的安全工作特点,按学期组织落实。
(一)动员部署
学校及各二级单位在开学初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上级部署要求和工作实际,紧密围绕本学期的综治暨安全工作特点,做到“三有”“三到位”。“三有”即有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又结合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有层层签订的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责任书。“三到位”即安排部署到位,宣传发动到位,职责任务到位,确保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改阶段
学校及各二级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职责和任务分工,确定排查重点,整合力量,对本单位及分管业务进行常态化自查,排查要深入细致,不留盲点和死角,彻底摸清影响安全稳定的隐患和因素。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分析、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
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学校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加以解决。需要多部门联合整治的,由学校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组指定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联合整治;
对一些需要上级部门牵头整治的,逐级上报,采取综合性措施加以整治。同时,做好研究、部署、检查、落实安全稳定工作的台账记录。
(三)检查验收阶段
学校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抽调人员组成专项督导组,对工作开展情况采取“两不四直”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尽快落实整治责任,尽早完成整治任务。年底,学校组织抽调人员组成专项验收组,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山西省高等学校创建“平安校园”评估标准》要求,对各单位的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进行验收考评,指导完善各类台账资料,做好迎接省教育厅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与考核奖惩1、明确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领导责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
(1)“党政同责”
学校及各二级单位党政领导对确保学校安全、维护学校稳定负总责,承担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责任,形成制度,有效落实。
①例会制度。学校及各二级单位每学期第一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研究部署本学期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②专题会议制度。每学期根据形势任务和学校实际适时召开全校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专题会议。
③深入基层调研制度。学校党政领导每学期深入系(部)、教室、公寓、餐厅、大型活动场所等,了解安全稳定工作状况2次。
④年中年末检查制度。每年年中和年末学校党政领导深入各系(部)和机关各部门进行安全稳定大检查。
以上均要求有会议或工作记录。
(2)“一把手负第一责任”
学校及各二级单位党政一把手是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学校和本单位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的第一责任。
①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
制定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规划;
定期召开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会议。
②提供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经费、人员、物质保障,协调处理涉及校级层面解决的重大问题。
③与学校各二级单位签订《长治学院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
(3)“分管领导是抓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①学校分管领导是抓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和院长全面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等。严格落实责任制的考核奖惩机制,充分发挥考评的激励导向作用,将该项工作作为教职工年终考评、评先评优、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
②各二级单位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
(4)“一岗双责”
①学校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内的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承担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职责。
②学校各二级单位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工作。
(5)“各工作人员是本岗位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全体教职工都要树立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学校安全稳定各项规定,依规依纪、尽职履责、常抓不懈做好本岗位安全稳定工作。
(6)“失职追责”
学校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未依照规定履行自身范围内的安全稳定职责,导致安全稳定事故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2、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系两级安全稳定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如相关人员工作调动,应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1)学校维护稳定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对全院的稳定工作总协调。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对全院的校园综合治理工作总协调。
(3)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院长办公室)对全院的“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总协调。
(4)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对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总监督。
(5)各二级单位成立综治安全稳定领导组,做好具体工作。
3、完善工作制度。对照上级和学校关于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部署要求,及时建立、修订、完善各项制度。
(1)例会制度。详细制定各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完善校级每年不少于4次(每季度至少1次)、各二级单位每月不少于1次的安全稳定专题例会制度。
(2)安全教育演练制度。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力争实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教师、教研、学分和考核“七到位”,受教育率达100%。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演练,积极争取地方专业部门的技术指导,努力做到实战化、制度化、系列化。
(3)排查整改制度。完善校级每年不少于4次(每季度至少1次)、各二级单位每月不少于1次、重点要害部位每日1次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4)台帐制度。完善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研究、部署、检查、落实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记录和《长治学院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及整改台账》记录。要求安全教育、工作研判、排查过程、隐患情况、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责任人员、应急处理等等都要体现在工作台账上。
(5)监督检查制度。学院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组和各单位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范围,经常进行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工作情况,抓好重点工作任务的跟踪督查,促进工作落实。
(6)分工协作制度。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全局意识,在工作中既要按照分工抓好各自分管任务的落实,又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7)值班制度。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期学校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
(8)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切实履行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职责,杜绝迟报、瞒报、不实报现象发生。凡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影响校园稳定事件必须在10分钟内报告学校领导和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保卫处,并在随后补报书面材料。
4、考核与奖惩。把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总体工作目标,逐步将安全稳定纳入学校每年年终的工作考核体系当中,严格按照学校《安全管理指标体系》(正在制定,随后下发)进行考核,做到了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对贯彻实施目标责任制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疏于防范而发生案件、治安事故的部门负责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违者必究”、“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制,实行“一票否决制”。
(1)给予表彰的情形。
对学校及本单位的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单位),经考核评选,报领导组研究决定,根据情况可予以荣誉表彰、评先评优、经济奖励、晋升晋级等。
(2)以下情形,经调查核实,报领导组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一票否决”、经济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等相应处罚。
①单位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人员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本单位安全隐患突出,秩序混乱的。
②存在安全隐患,经有关部门提出警告、整改建议、限期完成,而没有改进措施和取得明显效果的。
③因管理漏洞,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④岗位人员、部门党政负责人、分管领导履职不到位,发生较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严重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学校督导方案3为积极做好学校春季开学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确保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方案。
一、督导日期: 二、督导人员: 三、督导学校: 四、督导程序: (一)7:0~7:4早到校安全管理。1高峰警务、护学岗、值日人员值班情况;
2学生上学使用的交通工具的安全状况、进校秩序;
学校门口道路警示牌、减速带的设置情况。
(二)7:4~8:00警务站安全保卫。1安保工具的配备、使用情况;
2视频监控的配备、运行情况,调取前一、两天晚放学时校门口高峰警务、护学岗、值日人员值班情况;
人访登记表、学生外出登记表、值班、晚巡逻记录、监控设备运行记录等表册的登记情况;
4访谈保安,了解安全保卫培训、警校联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安全演练开展情况。
(三)8:10~9:20巡视校园。1《中小学生守则》上墙、入屏情况;
2宣传栏内安全、法治、卫生防疫教育情况;
建筑物、室外体育器材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巡视堂教学,检查各楼层消防设施配备、运行情况,饮用水供应情况,观察师生的堂精神状态,是否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专用教室管理情况。
(1)责任人、规制度是否完备、上墙;
(2)消防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
()实验器材配备及使用情况;
()危化品是否实行“五双”管理。
(四)9:2~9:0大间活动情况。1学生上下楼梯安全情况;
2学生间纪律情况;
值日人员间值守情况。
(五)9:~11:00听、评。1推门听、评;
2检查被听教师的备听笔记、作业布置和批改情况,了解后辅导情况;
了解多媒体设备及其他教学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
(六)11:00~11:0食品卫生管理。1食堂。
(1)食堂内外环境卫生状况;
(2)工作人员着装上岗(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按规范操作情况;
()食品留样、餐具和备餐间消毒情况;
(4)原材料采购、出入库登记、索证情况;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情况。
2商店。
(1)商店内外环境卫生状况;
(2)有无超范围经营情况;
()有无过期、变质、“三无”食品。
(七)1:0~14:00宿舍安全管理。1消防设备、疏散通道、应急照明、水电等安全管理情况;
2出入登记、就寝点名情况;
宿舍管理员任职情况。
(八)14:00~14:40查阅台帐资料,校园网站信息。
(九)14:0~1:0学生问卷,师生、家长访谈。
(十)1:40~16:10汇总信息,填写工作手册、督导反馈表。
(十一)16:20~16:40向学校行政反馈督导情况,下发督导反馈表。
学校督导方案4为检验全区一年来“双减”工作成效,巩固“治乱、减负、防风险、改、转型、促提升”阶段性成果,进一步推动“双减”工作在我区深化落实,经区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双减”工作检查,特制定此方案。
一、检查原则以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为依据,办满意的教育。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以查代促,推进“双减”工作落地落实。
二、工作安排(一)检查对象
全区公民办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
(二)检查时间
12月4日至12月10日
(三)检查阶段
1.学校自查。全面审视、总结本校“双减”工作开展情况,将自查表、自查报告及校长落实“双减”工作思路汇报,于12月7日前报送教育股。
2.中心校检查。各中心校严格按照“双减”工作检查表,对辖区内公民办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双减”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于12月9日前将中小学检查表排名打分上报至教育股。
3.包联股室(办)检查。对包联片区学校“双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300字检查报告(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于12月9日前将纸质版检查报告及检查表排名打分上报至教育股。
4.“双减”专班抽查。“双减”专班对全区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双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结合三级联评情况,对“双减”开展情况分别进行镇办、全区排名通报。
三、检查内容学校层面,查看“三个提高”和经费保障情况。主要查看各学校是否按照“一校一策”建立和完善作业管理、课后服务、提质增效、支撑保障四个方面。一是是否健全作业管
学校督导方案5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依法督导、围绕中心、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基本原则,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建强督学队伍、落实条件保障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推动全市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切实履行教育职责。
二、工作目标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教育督导机制及人员的调整完善和充实。到20xx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适合市情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在督政方面,完善市政府教育督导机制,督促全市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教育职责。
在督学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省委、省政府规范要求,建立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实施,对全市学校进行督导的工作机制,指导学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在评估监测方面,实行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一归口管理、统筹组织实施、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为改善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学校工作、提高教育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三、主要任务(一)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市政府设立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同志任委员会主任,协助分管的副秘书长和市教育局局长任副主任。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市残联等部门。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日常工作。市政府设总督学、副总督学,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二)理顺教育督导管理体制。健全完善政府主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教育督导管理体制。进一步充实教育督导力量,明晰职责和业务边界,确保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独立行使职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年度工作计划、重大事项和督导结果须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报备。
(三)强化教育督导职能。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研究教育督导重大问题,审议教育督导重要事项,完善教育督导办法,组织实施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推进国家和省政府、市政府教育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四)完善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制定工作规程,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成员单位联络协调机制,形成统筹协调、分工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常态长效抓好教育督导工作。各成员单位应履行应尽职责,安排专人负责教育督导工作。坚持开展每年1次综合督导和根据需要安排的专项督导工作,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诊断分析,提出整改工作意见,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落实整改工作任务。
(五)加强教育督政工作。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按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围绕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及20xx远景目标,紧盯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部省合作打造“技能甘肃”、教育高质量发展、振兴乡村教育等重点工作任务,针对基础教育“大班额”、学前教育“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等教育领域热点、堵点、难点问题,定期开展督导评价工作。
(六)强化学校督导工作。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推动对学校教育督导的制度化、常态化,引导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把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等情况作为首要任务跟踪督导,重点督导学前教育公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特色办学、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能力。完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开展常态化督导,加强对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情况的督导检查,指导学校自我诊断、自我评价、自我发展,优化学校治理体系,提升学校治理能力。
(七)强化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健全完善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破除唯分数、唯升学的问题,重点监测义务教育阶段“五育并举”、学生健康状况及学科学习质量、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校际间均衡差异系数达标等情况。在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市教育局评估监测的同时,探索建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的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国家教育质量监测项目。强化监测数据分析和结果反馈,发挥教育质量监测对决策调整与教育教学改进的支撑作用,督促问题整改落实,提升教育质量。
(八)优化教育督导方式方法。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安排督导事项,科学制定计划,减少督导频次,减轻基层负担,提高督导实效。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新手段和大数据平台,通过网上督导和云端监测,推进教育督导评估指标动态监测常态化。探索开展开放式督导,发挥社会力量,提高督导社会认可度、满意度。坚持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过程性督导与结果性督导相结合、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交叉督导等方式多路径开展教育督导,不断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九)完善督导公开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谁组织、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教育督导结果反馈、公开制度。督导工作结束后,形成督导报告,向被督导单位反馈督导结果、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同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十)强化整改复查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督促被督导单位牢固树立“问题必整改,整改必到位”的责任意识,切实维护督导严肃性。被督导单位根据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压实责任、细化措施,落实整改要求,并将整改结果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布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单位下发督办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建立督导整改“回头看”机制,对整改情况适时进行复查,及时纠偏补漏,防止问题反弹。
(十一)建立健全约谈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探索建立分级分类、多部门参与的教育督导约谈制度。对职能部门的约谈,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对学校的约谈,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市教育局联合开展。约谈要形成规范的书面记录,印送被约谈对象,同时抄送市委市政府。
(十二)完善结果通报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建立教育督导通报制度,将督导结果报告市委市政府。市政府按规定对督导结果优秀的单位和有关负责人进行表彰,将督导结果作为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领导干部考核、奖惩的参考依据。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落实教育重大决策不力,造成严重后果,以及对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被督导单位及其负责人,建议其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
(十三)严肃教育督导问责。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全市教育督导问责工作,建立教育督导问责制度,严格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联合相关部门对《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中明确的各种问责情形开展问责,依法追究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个人的责任,切实维护教育督导问责的权威性。教育督导问责和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十四)配齐配强督导人员。按照《教育督导条例》《甘肃省教育督导办法》,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督学按照与学校数1∶5的比例配备,中小学在校学生数超过3000人的学校,可按1∶1的比例配备。专职督学人数不少于督学总人数的30%。建立督学动态更替和补充机制,兼职督学的任期为3年,可以连续任职,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3个任期。探索建立市级教育督导专家研究团队。
(十五)择优选聘政府督学。完善督学选聘标准和管理办法,健全督学遴选程序,择优选聘专兼职督学。从校长、教科研人员、学校在职优秀年轻干部和退休时间不长且身体健康、有行政管理经验的人员中选聘讲政治、敢担当、懂教育、有情怀的政府专兼职督学,从事教育督导工作。
(十六)强化教育督导培训。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市教育局将督学培训纳入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计划,制定规划和方案,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督导工作能力。督学和督导人员培训课时每年不少于60学时,集中培训时间三年内不少于两周。
(十七)强化督学管理。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建立督学考核管理办法,完善督学退出机制,督促督学履职尽责。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督导工作或考核不合格的督学予以解聘,不再聘任。对督学的违纪违规行为,认真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从党的教育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将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作为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明确部门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强条件保障。市政府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使用,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障教育督导活动顺利开展。根据《甘肃省教育督导办法》,参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督导工作补助办法,制定并落实督学工作补助办法和标准,切实保障教育督导人员权益。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优先安排落实教育督导队伍人员编制,落实督导人员职级待遇,为建立专业化督导队伍提供支撑。
(三)加强法治建设和政策研究。市政府要强化教育督导法律法规的落实,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制度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实施教育督导。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组织开展教育督导政策研究,提出改进完善建议,着力破解制约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瓶颈,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要大力宣传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的重要成果、先进典型,营造支持教育督导改革的良好氛围。
学校督导方案6为加强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质量监控,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教学督导,推动良好教风,学风的建设,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和实现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健全和完善教学质量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活动、培养教学队伍、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教学督导的重点内容教师课堂教学、学生的学风和教学管理工作,经济与管理学院的教学督导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课堂教学督导
1.对所有任课教师课堂教学督导。通过听课检查,主要了解教师的教案准备情况,严格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行为是否达到课程教学目标、符合课堂教学规范、授课内容与教学进度是否一致等情况。
2.重点对青年教师,特别是近三年新进教师,进行重点跟踪听课。
(二)学生学风督导
1.深入课堂,了解学生到课、听课等学习情况,为加强学生管理、促进学风建设提出建议。随班听课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包括课堂学习氛围、师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交流、作业完成与教师批改等情况。
2.通过调查、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和对教学的需求。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及时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和对教学的需求,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教学研究与教学实践管理督导
1.进一步加强对学院常规教学管理工作的督导,重点督导教学管理各主要环
节及各类计划的执行。
2.加强对实践教学的督导,主要对各专业实践教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进
行检查,促进实践教学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3.督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听课评课制度的执行情况。
4.督导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
5.参与学期初、期中教学检查并及时向有关方面反馈情况。
6.参与学校各级各类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
7.参与一流大学(专业、平台、团队、课程等)建设的检查。
8.参与教师教学责任事故的认定和处理。
9.参与教研室活动,对教研室相关工作的督导。
10.参与学院各类教师和或学生教学技能竞赛的督导。
11.参与学院各类学生专业技能竞赛的督导。
12.参与学院各专业学生见习和实习,及其中期检查的督导。
13.参与学院各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督导。
14.参与学院相关教学经费使用的督导
三、工作要求本学年教学督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对教师课堂教学、学生的学风和教学管理工作督导的基础上,加强信息交流和反馈,以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在督导组组长的直接领导下,对学院教学管理、教学过程、教学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日常教学工作,对学院(学科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执行情况以及教师备课、课堂教学、教研活动、师德师风、学生学风、考纪考风和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环节进行检查和指导,规范教学管理,评价教学质量与效果。
(三)督导成员中教研室主任轮流每星期督查一次,并根据工作需要处理督导组相关资料和督导组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教学督导的信息反馈(一)教学督导组根据需要召开有组长参加的工作总结会,研究教学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二)教学督导成员列席教学工作会,并在会上反馈近期教学督导情况,提出改进教学和教学管理的建议,要求相应的人员限期整改。
(三)总结教学工作中的先进经验,推广教学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四)总结本学院督导工作,积极向学校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督导建议。
学校督导方案7根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XX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要求,为在“双减”工作中有效发挥教育督导作用,结合XX教育督导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各中小学校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课后服务水平,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着力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保障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提升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督导对象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
三、督导方式及安排县责任督学联合县“双减”办,每月开展一次专项督导。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参加教学活动、开展调查或访谈学生及家长等方式进行,做好工作记录并在“XX省中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平台”填写每月“双减”督导情况。
四、督导内容(一)督导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
(二)督导内容
1.提高作业效能,减轻作业负担。
(1)落实作业管理机制。重点检查学校完善作业管理制度,加强学科组(备课组)、年级组作业科学统筹并确保难度不超课标情况。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2)提升作业设计质量。重点检查学校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育人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情况,积极探索有的作业评价体系。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查看教师批改作业、指导反馈、答疑辅导等情况。
(3)合理利用课余时间。重点检查家校形成合力,关注孩子心理健康,积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之外,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阅读和文艺活动,合理使用电子产品等情况。
2.提高课堂效率,提升课后服务水平
(1)优化课后服务资源。检查学校利用本校的优势资源,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的需求。
(2)提升课后服务质量。重点检查学校实行放学后托管服务“5+2”模式情况,采用“基本服务+拓展服务”的实践成效。检查“小学生课后作业一般在学校完成,初中生大部分课后作业尽量在学校完成。不得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等“五项管理”落实情况。
3.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减轻校外辅导负担。
(1)坚持建示范引领。重点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建工作指导、组织建设、工作有效覆盖等情况。
(2)坚持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重点检查科技类、文化艺术类及体育类等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准入与管理方案出台、落实情况。
(3)坚持从严规范培训行为。重点检查培训教材、课程设置、培训时间、培训师资等情况。
(4)坚持预收费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校外培训机构执行指导价收费、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通过“XX”平台完成购课、付费等情况。
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校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贯彻落实、的决策部署,切实将“双减”工作作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落实重大教育民生工程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及时总结“双减”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案例,每季度至少报送一篇优秀案例至县教科体教育督导室。责任督学、视导员应全面领会“双减”及“五项管理”工作要求,掌握实地督导要点,在开展“双减”督导工作中总结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并及时上报督导平台。
(二)精心组织实施。我县继续将“双减”督导作为20xx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县教科体将切实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商,加强协作,共同开展好“双减”督导。同时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双减”工作的政策解读,及时核查处置问题线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XX教科体微信公众号设立举报电话XXX,专门受理市民对违规办学行为的投诉举报。县教科体将“双减”工作列入对中小学校学年度办学绩效考核评价的重点内容。县教育督导室将“双减”工作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督导问责。责任督学要认真关注学校工作推进落实及问题整改情况,推动学校努力改进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管理,提高作业效能和课后服务水平,强化学校主阵地作用。各校要建立“双减”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举报问题多、问题整改不力、弄虚作假的有关学校和培训机构,县教科体将通过约谈通报的形式进行重点督办,对多次约谈通报仍然整改不到位的典型问题,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启动问责程序,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学校和机构坚决问责。
学校督导方案8为迎接省“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及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评估认定,根据教育局的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举全校之力,加大教育装备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学校高标准、规范化建设。
二、工作目标认真落实耒阳市教育局的工作要求,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规范学校管理,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装备使用效率,确保学校高质量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评估认定工作。
三、组织领导成立学校迎检领导小组
组长:
顾问:
副组长:
组员:全体行政
四、迎检路线参观校园,学校领导班子陪同。
参观路线1:小会议室——(科教楼)二楼美术室、音乐室、一楼多媒体室——劳技室——(综合楼)五楼图书阅览室——二楼电脑室、语音室—一楼实验室、仪器室——回到小会议室
五、具体分工(一)动员布署、组织协调:
(二)汇报材料:
(三)照相摄影:
(四)环境卫生:
公共区:
教室:
(五)茶水接待:
(六)陪同参观:
(七)资料陪检:
(八)各功能室接待人员:
图书室:
美术室:
音乐室:
电脑语音室;
多媒体室:
劳技室:
仪器室、实验室:
体育器材室:
各功能室负责老师,要确保自己的功能室干净;使用登记本要记录详实,并把它放在功能室里;都要在功能室候检。
(九)学校安全:
(十)学生常规负责:
(十一)注意事项
1、全体老师要认真按照学校的安排做好接待工作。
2、不得私自离开岗位。
3、请老师们都要微笑接待,多宣传学校的特色工作。
学校督导方案9按照中学督学责任区骨干教师工作督导方案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明德心天中学骨干教师督导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督导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执行组长:xxx
成员:xxx
二、督导对象教育局认定的市级、区级骨干教师20xx—20xx学年在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
三、具体内容(一)师德表现
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学生喜欢,教师认同度高。
(二)继续教育
注重学习新的教育教学理论、规律和方法,熟练掌握先进的现代教育技能。自觉学习进修,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三)岗位履职
高标准落实教学常规,出色完成本职工作。教学效果显著,教学实绩在一定范围内居领先水平。
(四)教育科研
推动本学科教学的改革和发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参加教学改革、课题研究、教学研究,有成果。
(五)示范引领
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竞赛课、研究课、展示课等公开教学任务,在对口支援学校或本单位示范作用好。
(六)带动辐射
指导本校本区青年教师,所辅导的教师成长迅速。积极承担支教讲学、示范导学、教师培训等工作任务。
四、工作时间与步骤(一)成立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督导室制定明德心天中学教师督导方案交校领导审核
(二)分层实施
1.骨干教师
如实填写《心天区教育系统骨干教师履职自评表》,并向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月27日前完成。
2.学校督导领导小组
1)组织骨干教师的自评并审核(陈)
2)组织学生对骨干教师进行评议(袁)
3)组织教师对骨干教师进行评议(田)
4)骨干教师管理工作总结(许)
5)形成学校考核意见(在“自评表”上),6月3日前完成。
学校督导方案10根据《陕西省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实施方案》和横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相关文件要求,为使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自评工作科学、客观、有序地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充分利用开展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这一契机,增强学校依法治教的意识,促进学校办学条件的不断改善,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学校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和科学化,深化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改革,促进均衡教育,全面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
二、指导思想坚持实事求是的自评原则,以评促管理、以评促建设、以评促发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学校健康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