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测数量关系:用特值法搞定多者合作之工程问题高频题型

# 多者合作问题概述
在行测数量关系中,多者合作问题指的是多个主体共同完成一项工作的问题。这是一类常见且重要的题型,它综合考查了考生对工程问题的理解以及数学运算能力。

多者合作问题具有多种常见题型特点。其中一种情况是不同主体的工作效率已知。例如,甲每天能完成 5 个零件的加工,乙每天能完成 3 个零件的加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清晰地知道每个主体的工作效率,进而根据工作总量 = 工作效率×工作时间来计算相关问题。另一种常见情况是工作效率未知。比如只知道甲完成一项工作需要 5 天,乙完成同样一项工作需要 3 天,此时工作效率就需要通过工作总量来反推。

在行测考试中,多者合作问题有着特定的出题形式。例如,题目可能会给出工作总量、各主体工作时间等条件来求解相关问题。假设一项工程总量为 60,甲单独完成需要 10 天,乙单独完成需要 15 天,问甲乙合作完成这项工程需要多少天?在这类题目中,我们首先要明确工作总量是已知的,为 60。甲的工作效率 = 60÷10 = 6,乙的工作效率 = 60÷15 = 4。然后根据合作时间 = 工作总量÷(甲工作效率 + 乙工作效率),即 60÷(6 + 4) = 6 天。

再比如,题目可能会给出各主体工作效率的比例关系。若甲、乙工作效率之比为 3:2,一项工作甲单独做需要 8 天完成,那么我们可以设甲的工作效率为 3x,乙的工作效率为 2x。由工作总量 = 甲工作效率×甲工作时间,可得工作总量为 3x×8 = 24x。若问甲乙合作完成这项工作需要多长时间,就需要先求出乙单独完成工作的时间,即 24x÷2x = 12 天。然后按照合作时间的计算公式求解。

通过这些不同的出题形式和题型特点,多者合作问题要求考生能够准确理解题意,灵活运用相应的解题方法来解决问题,从而在行测考试中顺利得分。

# 特值法的原理与应用
特值法是一种通过设特殊值来简化计算过程的方法。在多者合作问题中,当一些关键量未知时,合理运用特值法可以大大降低计算难度,提高解题效率。

当工作总量未知时,设工作总量为各主体工作时间的最小公倍数是常用的特值设定方式。例如,若甲完成一项工作需要3天,乙完成同样工作需要4天,那么3和4的最小公倍数是12,我们就设工作总量为12。这样一来,根据工作效率=工作总量÷工作时间,可算出甲的工作效率是12÷3 = 4,乙的工作效率是12÷4 = 3。

当工作效率的比例关系已知时,设各主体工作效率为对应比例值。比如甲、乙工作效率之比为2:3,那就直接设甲的工作效率是2,乙的工作效率是3。

下面通过具体例题展示特值法在多者合作问题中的解题步骤。

例题:一项工程,甲单独做需要6天,乙单独做需要8天,丙单独做需要12天。若甲、乙、丙三人合作,需要几天完成?

首先,设工作总量为6、8、12的最小公倍数24。

然后计算各主体工作效率,甲的工作效率为24÷6 = 4,乙的工作效率为24÷8 = 3,丙的工作效率为24÷12 = 2。

接着,计算三人合作的工作效率,即4 + 3 + 2 = 9。

最后,根据工作时间=工作总量÷工作效率,可得三人合作需要的时间为24÷9 = 8/3天。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先根据已知条件设出工作总量这个特值,再利用特值求出各主体工作效率,进而求出合作所需时间。通过特值法,将原本复杂的计算简化,清晰地得出了答案。总之,特值法在多者合作问题中是一种非常实用的解题方法,能帮助我们快速准确地解决此类问题。

# 特值法搞定多者合作的实例分析
在行测数量关系中,多者合作问题是常见题型。下面通过几道真题,详细展示特值法在求解此类问题中的运用。

**例题1**:一项工程,甲单独做需要10天完成,乙单独做需要15天完成。若甲乙两人合作,需要多少天完成?

分析题目条件:已知甲、乙单独完成工作的时间,工作总量未知。
设特值:设工作总量为10和15的最小公倍数30。
计算过程:甲的工作效率 = 30÷10 = 3,乙的工作效率 = 30÷15 = 2。甲乙合作的工作效率 = 3 + 2 = 5。则甲乙合作完成工作所需时间 = 30÷5 = 6天。
解题方法总结:当工作总量未知时,设工作总量为各主体工作时间的最小公倍数,可方便求出各主体工作效率,进而求解合作时间。

**例题2**:甲、乙、丙三人共同完成一项工程,他们的工作效率之比为3:4:5。甲、乙合作6天完成了工程的一半。问剩下的工程由丙单独完成,还需要多少天?
分析题目条件:已知甲、乙、丙工作效率之比,以及甲、乙合作完成部分工程的时间。
设特值:设甲、乙、丙的工作效率分别为3、4、5。
计算过程:甲、乙合作的工作效率 = 3 + 4 = 7。工程总量的一半 = 7×6 = 42。那么剩下的工程总量也为42。丙单独完成所需时间 = 42÷5 = 8.4天。
解题方法总结:当工作效率的比例关系已知时,设各主体工作效率为对应比例值,能快速计算出工作总量,再根据问题求解所需时间。

**例题3**:某工程先由甲单独做63天,再由乙单独做28天即可完成。如果由甲、乙两人合作,需48天完成。现在甲先单独做42天,然后由乙来单独完成,那么乙还需要做多少天?
分析题目条件:给出了甲单独做、甲乙合作完成工作的不同时间组合。
设特值:设甲、乙合作的工作效率为1。则工程总量 = 48×1 =
48。甲单独做63天,乙单独做28天完成,可转化为甲乙合作28天,甲再单独做35天完成。甲乙合作28天完成的工作量 = 28×1 = 28。那么甲35天完成的工作量 = 48 - 28 = 20,甲的工作效率 = 20÷35 = 4/7,乙的工作效率 = 1 - 4/7 = 3/7。
计算过程:甲先做42天完成的工作量 = 42×4/& = 24。剩下的工作量 = 48 - 24 = 24。乙完成所需时间 = 24÷3/7 = 56天。
解题方法总结:通过对已知条件的合理转化,设出合适的特值,求出各主体工作效率,从而解决问题。

特值法在多者合作问题中起着关键作用,能将复杂的计算简化。通过分析题目条件,灵活设特值,就能快速准确地求解多者合作问题。
share